積分申請 Request

積分申請注意事項

1. 需於活動舉辦二週前函請本委員會認可,申請時須具備完整資料文件,資料不符者不予審核。

2.凡是有藥廠主辦、協辦、合辦掛名之活動,手續費以場次計費:
   -活動兩週前「本會可收到」申請表者,每場次申請手續費1000元;
   -活動7-14天內收到申請表者(屬於急件),每場次申請手續費1500。
   -連續日期但不同地點即視為不同場次。

3. 凡醫療院所、學協公會主辦(確實無藥廠協辦合辦)學術活動,手續費原則上不收費,但活動7-14天內收到申請表者(屬於急件),每場次申請手續費500。
連續日期但不同地點即視為不同場次。

4. 主辦單位應設出席證明資料,登記各參加人員出席紀錄及證明之發給,並於繼續教育全程結束後(一個月內)將正本寄達本會存查。

5. 凡參加經本委員會認可之線上特別專題演講、科技討論會、工作坊講習會及其他特別學術研討會,得檢具上課證明,方可得積分。